阿斯甫江·亚生 男,1975年4月出生,1998年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律系,在国家机关工作5年,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2003年辞职国家公务员调入新疆公廉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及新疆盾牌商标代理有限责任事务所主任。
阿斯甫江。亚生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热爱本职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依法治国,建设平安社会和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政治坚定、 旗帜鲜明、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平安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为政府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多年来,该同志将律师职责与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具有一定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甘为公仆,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各项工作,争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实践者。阿斯甫江?亚生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刻苦钻研,由于在长时间的锻炼和自身的不断完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工作以来,深信中央英明决策,思想深处,自觉地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极端势力等“三股势力”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接受当事人委托,认真扎实地做好诉讼和代理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来,该同志非常重视涉案当事人的诉讼和代理工作,严把立案关、取证关、庭审关,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仗义执言,秉公执法,诚信服务。对当事人做到“热心、耐心、诚心”,不论案件大小,都能认真查清事实,充分搜集证据,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该同志还十分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给予法律救济,及时进行法律援助,使弱势群体享有公平的法律服务。近年来该同志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达两百多件,提供法律咨询近千人,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如:他成功办理30多起免费法律援助案件为司法公正作出贡献及有效保护经济困难人员的合法权益。他在新疆公廉律师事务所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的法律服务站,接待的各族妇女可达180多人次,并给咨询者免费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他不仅解答她们的法律问题而且有经济困难的妇女们赞助2000多元。他工作以来担任了的四家大公司的法律顾问。
3。阿斯甫江?亚生是一个能干创业、敬业爱岗、业务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思路敏捷的人。头脑灵活,敢闯敢干的人,3年来,依靠政府的支持和自己的努力,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忘我的工作奉贤精神和勇于拼搏的原则,还有对新知识、信息的不断学习、吸收并加以应用的开放心态成功实现了自成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2004年自学,参加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成为第一批取得商标代理资格证的学员之一。为了发展自治区的知识产权事业,他于2005年2月成立了“新疆盾牌商标代理有限责任事务所”,为社会提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及代理服务。事务所吸纳了一批大学毕业生和社会有志青年,前后聘用12名大学生和社会青年为政府减轻了就业压力。这聘用的人员还在事务所及该所的和田、阿克苏、喀什的商标代理人。为了普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事务所用维、汉两种文字,向社会发放了包含相关内容的宣传册子5万册。该所成立以后成功的注册200多起各种商标为了自治区创立驰名商标做了一分贡献及保护区内各个公司和企业的商标权利
4。阿斯甫江?亚生积极参加公益事业作出了一份贡献。
他从事律师工作及成立商标事务所后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邀请在法律领域的著名教授和专家组织了十余次民法、合同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基础法律讲座、参加人数1500人次。他积极参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禁毒日”“世界消灭家庭暴力日”等等15次的公益性活动做出了法律宣传。此外,三年以来他又担任了新疆电台、新疆电视台、乌鲁木齐电台播出法律节目的法律顾问。他在“乌鲁木齐晚报”上解答的法律咨询70多起。“新疆社会科学”“喀什师范学院学报”“法制报”“乌鲁木齐晚报”等杂志刊登发表了30多篇文章和译作品。他被选为自治区妇联进行的2006年度保护妇女权益工作中成绩出色人物。2006年度他被选为乌鲁木齐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